化 学 学 院 文 件
湘大化院发〔2017〕11号
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以及对学生学业的指导,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有效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生管理规定》和《金沙9170登录线路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院依据专业实际开课计划和学生修业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学生各阶段学习情况的监控,警示学业出现问题且有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条 学业预警主要通过学院、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引导与督促。学院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负责人,抓好抓实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办、学工办负责检查督促。
第二章 预警等级
第四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
1. 三级预警
大一一学期须重修1门或累计须重修2门;大二一学期须重修2门或累计须重修3门;大三一学期须重修2门或累计须重修3门。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由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
2. 二级预警:大一一学期须重修2门或累计须重修3-4门;大二一学期须重修3门或累计须重修4-7门;大三一学期须重修4门或累计须重修5-9门。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由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分别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告知家长。
3. 一级预警:大一新生一学期须重修3门或累计须重修5门及以上;大二一学期须重修4门或累计须重修8门及以上;大三一学期须重修5门或累计挂科10门及以上。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由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分别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启动后进生帮扶办法,并邀请家长来校面谈,情况严重者,并要求家长在校陪读。
第三章 预警程序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1. 确定学业预警名单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办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成绩导出发给学工办。学工办根据专业实际开课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对,确认预警学生名单,反馈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并做好备案。
2. 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学院对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 警示谈话
学院指定专人(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协助学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 告知家长
学院向被预警学生的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和家长回执;或以其他通讯方式告知家长,留存相关记录。
5. 邀请家长面谈
学院邀请家长来校与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情况严重者,要求家长在校陪读。
第六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1. 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 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和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第七条 学生在警示期内,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课程学习,所有课程均重修及格,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处理。
第八条 如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期重修及格,则依照《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生管理规定》和《金沙9170登录线路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延长学习期限或者劝退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