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295名,其中:
1、职业中专教师7名;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
3、普通高中教师40名;
4、初中教师70名;
5、小学教师160名;
6、幼儿教师15名。
具体招聘计划数见附件一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按科目报名、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其中:
A类方式: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
B类方式: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招聘采取按三类地区(具体见附件二)的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所报地区类别学校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机械加工技术、电子专业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专业对口;
7、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2013年9月1日后仍需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
8、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小学教师、幼师和职业中专的语文、数学、外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9、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0、浏阳市内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按照A、B二种招聘方式分类报名,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面试、体检人员。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8:00至4月25日12:0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22日8:00至4月25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5月9日8:00至5月11日17:00;
(4)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 http://www.lyrsj.gov.cn),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浏阳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liuyang.gov.cn/)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三)。
2、考试
笔试:招聘计划数与科目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5(含)方可开考,低于1:5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文化科目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幼师和职业中专电子、数控、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等科目以说课与才艺展示、操作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准考证、报名表。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科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5、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集中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自主选择学校环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和监督
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命题、阅卷、面试评委等委托第三方具体实施,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 83652399
七、有关要求
1、拟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83655275 83679720 8362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