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9170登录线路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发展学生新党员材料审核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党组织:
发展新党员的材料审核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作用,进一步激发各教学院、系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发展学生新党员的材料预审工作由各教学院、系党组织负责预审后不再报组织部审核。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教学院、系党组织在发展学生新党员时,要严格控制发展数量,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发展指标。
二、各学生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前,必须备好发展对象的以下材料报各教学院、系党组织预审: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函调(外调)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6、政治审查综合材料。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简历、家族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结论,发展对象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支部考察情况及支委会讨论意见;
7、群众座谈记录;
8、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含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入党对象备有党校骨干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10、《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1、《发展新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
12、《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13、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其中,入党申请书至少有两份(第一份申请书和当年的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第一次申请入党的时间必须与材料中第一份申请的时间相吻合;《自传》和《学院综合政审报告》中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写明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业或居住地(在外务工及在家务农的均要写明务工、务农地点等),父母离异的,无论其发展对象归属于哪一方,在自传和学院综合政审中都应写明其父母的情况;父母已去世的也必须写明其生前的基本信息,并注明已于什么时间去世;所有的复印件应由支委会成员在确定复印件的真实性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原件”,并写上核件人的姓名及核对的时间。
三、经各教学院、系党组织预审通过的学生发展对象,其预审情况和公示结果应填写在《发展新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上。同时,须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及其基本信息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四、上半年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在5月底前结束,下半年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
特此通知
中共金沙9170登录线路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