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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暨2014年研究生自主招生提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5 16:37:26 点击次数: 来源: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暨2014年研究生自主招生提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一流大学需要一流人才。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于2013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举办第三届“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暨2014年研究生自主招生提前选拔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自主招生提前选拔工作)的活动。此次将安排专业介绍、名师交流、研究生座谈、参观访问、专业知识面试等活动。面向全国985高校及教育部或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50名左右学员。

活动期间的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座标准)由学校提供,夏令营学员全程参加活动将获得结业证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获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

一、申请资格

1.原则上要求教育部或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评价优秀,志愿进入我校继续深造;

4.有两名本科学校教师书面推荐;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80分或六级425分以上。

二、申请材料

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 申请表1份(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暨2014年研究生自主招生提前选拔工作申请表),点击下载

2. 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本科两年半成绩)1份

3.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4. 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选择提交的申请材料:

1.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2. TOEFL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3.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方式

1.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中申请表。电子邮件名称为夏令营申请+学生姓名。email地址为:chenyaqin@ecust.edu.cn。提交成功后,将会收到回复邮件。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6月28日。

2. 材料提交:将申请表打印签字,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装入A4大信封,信封正面注明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并注明“夏令营申请”。所有材料邮寄至: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289信箱,陈亚琴,200237,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尽早寄出)。建议以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包裹。

3. 只在网上申报而未邮寄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入营材料审核

入营审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入围本届夏令营活动名单。其日程安排、夏令营回执及相关通知将于2013年7月3日在我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请入围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同学于7月4日前将夏令营回执回复邮件至chenyaqin@ecust.edu.cn邮箱确认。报到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五、优惠政策

我院将综合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面试考核等情况,提供相应的招生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三档:A档、B档、C档。

1.A档

(1)申请者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身体健康,根据本人志愿,可直接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申请者未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时,达到我院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和单科分数)标准,进入复试后,初试笔试成绩加40分进行排序录取。

2.B档

(1) 申请者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身体健康,可直接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未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时,达到我院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和单科分数)标准,进入复试后,初试笔试成绩加30分进行排序录取。

3.C档

(1)申请者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身体健康,可直接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未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时,达到我院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和单科分数)标准,进入复试后,初试笔试成绩加10分进行排序录取。

4.属设有研究生院高校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要求,可直接进入我院相关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后,根据获得的A、B、C优惠等级,对初试总分加分后进行排序录取。

六、其它

1. 差旅费及住宿费(费用全免)

 我校将提供夏令营学生的往返交通费(需出示车票报销)(汽车或火车硬座)、负责夏令营期间的住宿费用(在沪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

2. 我院2014年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监察小组也全程参与督察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3. 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咨询:

材料学院:陈老师,电话:021-64253952,

E-mail: chenyaqin@ecust.edu.cn

请点击下载:暑期夏令营活动申请表

    

                                   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工办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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