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为切实做好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10%以内,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并附:申请书、上学年成绩单(经金沙9170登录线路教务办公室< 化学化工大楼a401室>认定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
2、同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三、时间
国家奖学金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同时交电子稿以U盘的形式拷贝至学工办电脑。
所有申请材料于2013年10月21日12点之前交至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工办(A311),逾期视为放弃。
四、发放方式
国家奖学金由省教育厅批复后,学校将奖励经费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由于院网站上传不了附件,请想申请的同学找班长、团支书在院班长团支书群里下载,或者到学工办来拷贝申请表。
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工办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