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
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08级各学生班级:
根据湘大教发[2011]2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的各项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卫国
副组长:周卫平 王学业 卢其斌
组 员:黎华明 张海良 王先友 阳年发 杨立新
周方钦 刘恩辉 刘展鹏 陈红飚 彭圣明
赵 斌 费俊杰 刘 煜 苏国钧 翁 超
黄美华 肖启振 易 捷 陈权启 胡 海
文小红 祝丽萍 李 岚 周 计 段红杰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工作小组严格按照《金沙9170登录线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09〕24号)文件第二条至第八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实际情况,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学术型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要求为80分以上。
(二)推免指标分配
1、由学校分配推免指标。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享受同等待遇。
2、学校从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选拔3- 4名热爱学生工作的学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先保留硕士研究生学籍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2年后再脱产攻读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行择业。具体选拔要求见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通知。
(三)推免程序
1、9月22日前,申请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本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填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个人成绩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含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和体检表。
2、有意向到外校和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院所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且所联系的导师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等知名教授(研究员)的,应在工作小组同意后于9月28前将接收单位“书面接收函”及时反馈到学院工作小组。
3、申请非本院免试攻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先向专业学位点提出申请,取得该专业学位点“书面接收意向函”,于9月17日前将“书面接收意向函”反馈到学院工作小组。
4、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推荐综合排名方案,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排名推荐。参加过免试研究生选拔的同学按选拔总成绩排名推荐,没有参加过选拔的同学按前六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推荐,两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80%、20%。
5、推免生复试工作在10月9日完成,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入学复试,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复试程序另行通知)。
6、推免生须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网上信息,按规定填写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凭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表格和校验码发放时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各班级务必将本班《报考2012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准确填写后于9月16日前上报工作小组。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09级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四、工作原则
学院工作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生的推荐指标或学生报考研究生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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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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