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根据湘教毕办[2011]7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安排,我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将于5月底开始。为了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派遣时间安排
1、我校第一批集中就业派遣时间为6月10日,第二批集中就业派遣时间为7月7日;7月16日开始由学生自行办理。
2、请各班务必以班为单位,在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以前按通知要求将第一批集中派遣的相关表格及原始佐证材料和就业费、户口迁移费交至学工办(化学化工大楼A311),逾期将作为第二批派遣。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请务必高度重视,确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名单,并统一填写《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代收2011届毕业生综合服务费10元/人(考取研究生的不收),并统一造表。
4、毕业生去向数据填报相关说明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适用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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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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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已上交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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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毕业生本人到院学工办对派遣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签订协议书派遣信息核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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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单位不接收其户口档案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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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本人填写《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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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和省就业中心托管、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湘潭市人事代理的毕业生
各班组织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和办理省就业中心托管的毕业生认真填写《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以下简称),见附件4;各班将《去向登记表》信息汇总至《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省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5。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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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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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登记表》
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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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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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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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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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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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研究生[含预科]、第二学位、“专升本”等形式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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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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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继续深造”
2、单位名称:录取学校、学院
3、单位电话:研招办或学院电话
4、毕业生联系电话
5、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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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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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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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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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回生源地”
2、生源所在地省地州市
3、毕业生联系电话
4、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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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签协议书,单位不接收档案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电话;
b、出国留学(就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出国”
c、自主创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主创业”
d、自由职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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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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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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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省就业中心签订托管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中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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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中心托管”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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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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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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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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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湖南省人才”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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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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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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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湘潭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湘潭市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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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湘潭市人才”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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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届毕业生在省就业中心规定非集中派遣期、择业期(2011年7月16日至2013年6月30日)内就业的毕业生需办理有关派遣手续的,由毕业生本人携我处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书原件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有关接收证明书面材料原件,自行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学校不再统一办理。
6、材料提交说明
其中《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省就业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需同时交电子与纸质两项材料;《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签订协议书派遣信息核对方案》仅报纸质材料;所有上报纸质材料需分门别类按协议书编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统一造册交至学工办。
7、毕业生派遣工作量大,任务繁杂,请全体毕业生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有其它问题,请直接与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段红杰,联系电话:58292449) 。
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
金沙9170登录线路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关于填写《毕业生户口去向表》的通知
去向汇总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