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控,根据《金沙9170登录线路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22﹞3号)、《金沙9170登录线路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2号)、《关于2023年下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学院2023年下学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特别提醒:毕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调整为两次,首次为答辩申请前,第二次为答辩完成后。
一、学位工作安排(此条适用于仅申请学位答辩、同时申请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
1、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10月7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首次查重申请,并上传匿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请预留导师和学院审核时间,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学位论文随机抽查评审
1、学校组织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办从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学院同意进入答辩环节的学位论文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具体抽检名单届时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被抽检学位论文的要求
抽中的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查重申请匿名版学位论文。其他通过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并同意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盲审。
(三)学位申请审核
拟申请学位答辩、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于11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创新成果登记,并按类型提交答辩申请,由导师和学院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学院根据《金沙9170登录线路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线上答辩的要求参照现场答辩要求执行,所有线上答辩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现场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
3、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审核。
(五)学位论文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
1、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在12月4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请预留导师和学院审核时间,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六)学位材料
答辩秘书请于12月5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议。
二、毕业工作安排(此条适用于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仅申请毕业的学生,毕业各时间节点与要求,除论文抽查评审环节和毕业材料外与学位一致。
金沙9170登录线路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