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在籍学生。全日制在校在籍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专项助学金,故本次评选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评选名额:共310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分三等: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选程序
1.金沙9170登录线路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金沙9170登录线路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本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报送的获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有:《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2.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金沙9170登录线路A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479034807@ qq.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金沙9170登录线路
2023年10月9日